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有很多夫妻在离婚时,房产还有办下来了。这对房产分割造成很大的困难,也许也会多个人造成损失。那么,离婚时房产证没办下来是否还能分割?法院又会怎么判?
法妞网友咨询:
我爸和我妈正在诉讼离婚,已经立案,还没开庭。法官说我家的按揭房还没办下房产证不予受理,但如果离婚后法院收回结婚证还怎么办理房产证呀?房产局说办理房产证必须出示结婚证。
今天去跟法官要结婚证用一下,但法官死活不给。
我想问:离婚以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办房产证?
王争光律师解答:
建议离婚双方在关于该房屋财产分割时签定一个分割协议,如果购房合同写的是谁,就由谁向另一方支付该方应得的费用,并交由公证处公证一下最好。另外方法就是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并且对余下的按揭约定好各自承担的还款义务。
王争光律师补充: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知,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房屋的价值;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
(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和归属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争光律师结语:综上所述,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建议还是好好的协商一下。